第七三六章:不会做人_懒神附体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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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三六章:不会做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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捉到了王雄海眼中的那一丝不爽,他心中暗笑,怕是自己之前明里暗里埋下的伏笔,已经生效了。

  刘春风是九十年代初的大学生,虽然没有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那么吃香了,但也是含着金钥匙进入部里的,一来就是风云人物,很受器重。

  而他凭借自己的文凭,追踪研究学习了一些国外的理论,又结合本国的情况,很是开发了一些鉴证理论,便以国内鉴证学奠基人、开拓者的身份自居,很是自傲。

  后来又修了更高的学位,曾经被公安大学邀请去讲过课,便更是以技术大拿自居了。

  在部里,除了一些背景深厚,他得罪高攀不起的人之外,刘春风觉得自己是最牛的,也是最有发展前途的。

  不过今年以来,他的光芒有一种被人掩盖的趋势,有一个人横空出世,把他的风头抢了个尽。

  这个人就是陈炜。

  说实话,刘春风是非常看不起陈炜的。

  大老粗,当兵出身,没几两学问,按照现在的要求,怕是提拔的资格都不够,竟然还能提拔到部里?

 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,竟然能和他平起平坐?甚至被人和他并称两大“秀才”。

  就算是提拔到部里,你也就自己去餐风露宿,到处蹲着抓坏人去吧,干吗还在学术界刷声望?竟然还发表过很多的鉴证、侦查方面的文章?

  甚至还有很多让人耳熟能详,利用现代高科技侦破的案例?

  不可能!

  这次和美国的交流,刘春风一直觉得是自己表现的机会,他曾经来美国进修过两年,有几个美国的熟人,又有学历,熟读英语,到了美国应该是如鱼得水才对。

  然而让他难以理解的是,这位大老粗的陈炜,竟然在美国混的更开,到了之后,就和FBI的一个重案组打成了一团,直接加入到人家的调查中去了。

  这还是排外、自傲的美国人吗?这些人咋不排斥陈炜呢?

  而且,像陈炜这种大老粗,不该是连英语都说不利索,说不定连26个字母都背不出来吗?为什么会如此如鱼得水?

  刘春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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